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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设立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时 间: 2015-06-09        来 源: 阿拉善右旗编办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登录网上下载,填写提交)。“宗旨和业务范围”一栏,用不超过20字的话概括出本单位“宗旨”,可使用一个逗号和一个句号;空4个汉字的距离后填写“业务范围”,不同的“业务范围”之间不使用标点,用2个汉字的距离隔开;“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总字数不得超过50字。封面“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三“举办单位意见”一栏盖主管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申请表》背面“举办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盖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登录网上下载,填写提交)。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公章。2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 

  4、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加盖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机构批复文件(提供编委下发的“五定”方案或相关部门的机构批复文件),加盖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住所证明表(登录网上下载,填写提交):(1)使用自有房屋出示土地证和房屋所有权证。(2)使用他人房屋的,出示产权证明,提交其复印件,并提交房屋所有者的授权证明。(注明占用何处房屋、几间房、平米数、使用年限等).(3)租(借)房屋则提供租(借)房屋一年以上的合同或协议。(4)无偿使用他人租赁的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出示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7、资产评估后主管部门依据“资产评估报告”提供资信证明;未进行资产评估的事业单位出具当年的“资产负债表”(新成立的单位可以暂不提供)复印件(加盖主管单位财务印章)。 

  8、事业单位印章印迹。 

  9、事业单位组织章程草案(登录网上参考《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10、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主管单位财务印章)。 

  11、事业单位章程 

  12、上述提供的各种材料均为A4纸双面打复印,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