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纳入清单范围的为旗直部门实施行政审批时,依法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委托企业、社会组织等机构(统称为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和批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凡未纳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
同时,阿拉善右旗对《阿拉善右旗旗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阿拉善右旗旗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今后将根据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以及国务院、自治区、盟行署权力事项调整及收费政策等情况变化,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严控新增中介服务事项,确需新增的,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