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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全旗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
时 间: 2015-08-03        来 源: 阿拉善右旗编办

于深入展全旗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

阿拉善右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各苏木镇,旗委、政府各部门,各群众团体,各事业单位:

根据盟编办《关于深入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阿机编办发〔2014〕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总量,盘活机构编制资源,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现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内容和时间

核查范围为全旗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各群众团体,各事业单位;核查内容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内设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领导配备、编外聘用人员情况;核查信息采集标准时点为2014年3月31日,核查工作于2014年6月20日前完成。

二、核查方法步骤

1、单位自查(4月15日-4月30日)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各群众团体和各事业单位要按照核查要求,整理机构编制审批文件,逐项核对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信息,自行查改有关问题。

2、公示监督(5月5日-5月31日)各主管部门组织本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在醒目位置公示机构和人员编制基本核查信息,(参照附件1: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情况公示模板)。公示时间自行确定,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3、汇总报告(6月1日-6月10日)各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自查和公示情况,填写《阿拉善右旗机构编制核查信息表》(附件2:《阿拉善右旗机构编制核查信息表》),撰写核查工作报告,并附本单位人员基本情况表(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职务、参加工作时间),经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至阿右旗编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股。

三、工作要求

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开展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核查工作,并负责所属事业单位核查信息表的整理上报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负责,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实现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机构设置与审批文件相对应,配备人员与编制职数相对应,保证核查工作顺利完成。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阿右旗编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股(党政楼5楼501室)

联系人:金海泉

电话:0483—6026446             13514838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