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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右旗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时 间: 2015-09-28        来 源: 阿拉善右旗编办

阿拉善右旗教育体育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办公厅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右旗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发〔201448号),设立阿拉善右旗教育体育局,为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教育、体育、汉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旗教育、体育、汉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实施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民办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指导并组织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对各苏木镇、各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四)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自治区、盟制定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组织审定地方教材和开展职业指导工作;指导职工教育、农牧民教育、社区教育及各类成人教育。

(五)统筹协调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组织监督实施自治区、盟制定的民族教育发展改革的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民族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民族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规划;监测教育体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旗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

(七)主管全旗教师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

(八)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学生助学工作。

(九)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指导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科研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部门、行业的汉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十一)统筹规划全旗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加强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二)统筹规划全旗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加强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三)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发展体育市场;认真执行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审批程序和办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十四)负责组织承办参加区内外重大比赛,主办全旗综合性体育比赛;指导业余训练工作和全旗体育社团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教育体育对外合作与交流及对外宣传工作。

(十六)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旗教育体育局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机关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及下属单位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综合调研、机要保密、文秘档案、督查、信息、文印、收发等工作;负责全旗教体系统对外宣传工作。

(二)人事与师资培训股(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股)

负责拟订全旗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长期培训规划;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和师德建设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旗汉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测试工作;组织实施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协调管理对外汉语教学及教师培养培训派遣工作。

(三)发展规划与财务股(基础设施建设股)

拟订全旗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本建设投资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工作;统计并监测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旗教体系统勤工俭学、后勤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配备、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和教育科研、信息化工作;对全旗教育、体育基本建设和教育、体育条件装备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校舍安全管理及档案、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负责全旗基础教育、民办基础教育工作;拟订实施全旗高中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民办基础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中小学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旗中小学学生学籍档案管理;研究提出全旗基础教育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意见和中小学布局调整意见;指导管理全旗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统筹管理全旗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全旗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工作,负责职业指导和教师培训工作;拟订全旗中等职业学校发展方案,组织开展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评估工作;负责全旗职业高中学籍管理;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信息化建设工作;宏观指导职工教育、农牧民教育、社区教育及各类成人教育。

(五)督导(民族教育股)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盟制定的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办法和评估方案,并制定全旗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制度和评估方案;经旗人民政府授权对旗有关职能部门及苏木镇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履行素质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扫盲教育进行督查;对教育热点、难点及重大问题开展督导和调研;负责全旗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旗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工作,承担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及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等工作。

统筹协调指导全旗民族教育工作,研究制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协调、制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民族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民族教育科研和民族教育协作工作;规划并指导民族教育三语(蒙语文、汉语文、英语)教学管理;统筹指导民族学校民族特色文化教育活动;指导全旗民族学校的学校管理和课程设置工作;指导全旗教育系统民族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六)体育股(学校体育卫生艺术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旗体育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全民健身条例,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研究制定竞技体育项目设置与布局;组织实施全旗体育市场管理和体育产业开发工作,负责全旗体育设施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组织实施体育行政审批工作和体育执法工作;审批和管理社会体育团体,负责全旗体育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三级社会指导员、裁判员、运动员认定及管理工作;指导全旗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拟订有关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负责全旗青少年后备人才基地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旗学校体育、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旗青少年体育竞赛计划

、人员编制

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2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13副),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纪检组长1名。另核定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其他事宜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附则

本规定由阿拉善右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阿拉善右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