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922591951966R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6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内蒙古民智律师事务所 |
法定代表人 |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内蒙古民智律师事务所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维护法律正确实施 代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事务 担任法律顾问 解答咨询 代写文书代理申诉和仲裁 |
|||
住 所 |
内蒙古阿拉善右旗额镇曼德拉路 |
|||
法定代表人 |
杜桂香 |
|||
开办资金 |
1(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司法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 |
.4 |
|||
网上名称 |
内蒙古民智律师事务所 |
从业人数 |
4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遵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无违规行为存在。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年来,我所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执业为民”思想,充分发挥律师职能,综合运用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担任政府、企业法律顾问、代理非诉讼业务、办理法律援助、参与涉法信访等形式开展业务活动。依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疏导和促进依法解决矛盾,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全年代理各类诉讼案件(包括法律援助案件)78件,代写法律文书1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50余件,担任法律顾问3家,参与涉法信访事务20件次,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建设上,不断加强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重点规范律师法律服务秩序、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运行机制,严格律师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狠抓落实,确保律师依法、依规章制度办案。不断规范律师管理工作,加大对律师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律师法,充分发挥律师的工作职能。执照“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总体要求,加强律师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及综合能力,不断提高律师的执业能力和执业水平,更好地发挥律师作用。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都在有效期内。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杜桂香 联系电话:13804733306 报送日期:2017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