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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委编办多措并举积极落实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旗委编办紧紧围绕新时代机构编制部门职责使命,坚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要从强化思想引领、聚焦工作原则、立足主责主业等3个方面,全面推进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思想引领,自觉将讲政治贯穿于机构编制全过程

  一是将《条例》作为旗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内容,强化旗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二是将《条例》作为旗委编委会重点学习内容,明确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要求,从思想上牢固树立机构编制是政治资源、执政资源的政治理念。三是将《条例》作为旗委编办工作会议日常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常态化学习和定期知识测试,激发干部职工学习、掌握和巩固《条例》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聚焦工作原则,坚持将统筹协调贯穿于机构编制全过程

  一是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在推进机构改革、统筹机构设置、配置编制资源时,坚持将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党的立场、党的原则、党的纪律贯穿工作始终,确保全旗机构编制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把管职能、定边界放在首要位置,着力围绕机构职能深度融合下功夫,促进部门机构、编制、职数科学聚合,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三是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原则,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加强“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机构编制严肃性、权威性。四是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找准严控机构编制与满足发展需要之间的平衡点,不断提升全旗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三、立足主责主业,始终将发展理念贯穿于机构编制全过程

  一是根据旗委党校、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旗公安局航空防空靶场综合保障中心职能机构编制调整情况,按规定程序重新印发相关部门“三定”规定。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工作,为旗司法局核增3名司法专项编制、旗投资促进中心核增2名事业编制。三是理清旗苏木镇之间权责界限,旗委编办先后印发《额济纳旗苏木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额济纳旗苏木镇(街道)职责事项目录》和《额济纳旗职能部门和苏木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目录》,并成立调研指导组,深入苏木镇街道开展调研指导工作,从源头杜绝出现“职责模糊、权责交叉、遇事推诿、执行不力”等现象,推动旗直部门和苏木镇街道主动作为、高效履职。

 

 

 

撰稿:魏麟珊

编辑:魏麟珊

审核:曹继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