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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精简科学 运行规范高效 扎实推进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

  盟委编办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全面推进议事协调机构规范管理工作,有效促进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更加精简科学,运行更加规范高效。 

  加强协作配合。根据自治区有关部署要求,盟委编办加强与盟委办、行署办的工作协作,并向承担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职责或承担具体工作的相关部门,就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工作征求意见建议,同时注重做好政策解释和指导,保障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对部门提出的建议事项,与两办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把好政策关口,确保工作依规落实 

  摸清运行情况。为全面摸清议事协调机构基本情况,盟委编办在电话征询了解的基础上,要求各部门、单位认真梳理报送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和运行情况。为确保工作质效,制作了统计表格,要求各部门、单位详细填写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开展运行有关情况。同时,注重加强对旗区的统筹指导,督促各旗区组织开展梳理摸底工作,确保盟旗两级统筹衔接、一体推进。 

    精简规范机构坚持问题导向,以精简数量、优化设置为重点,对照上级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设立依据,提出调整优化初步意见对现有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对上级明确规定及工作任务已经完成的机构予以撤销;对职责相似且办公室设在同一个部门的机构进行合并;对没有任何变动且运行状况良好的机构予以保留等,切实为做好新一轮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优化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