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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委编办多措并举助推民族团结工作高质量发展

   阿拉善盟委编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通过健全体制机制、明确职能职责、强化编制保障等举措,助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健全体制机制,优化机构设置。结合各项改革,设置民族事务委员会,归口同级党委统战部统一领导;设立服务民族工作的民族事务服务中心、翻译中心等事业单位,有效保障了民族工作的顺利开展;统筹优化和综合设置了开发区、苏木镇(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单独设置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明确承担统一战线、民族等工作职责,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落细落实。  

  明确职能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修订完善开发区、示范区及各部门“三定”规定,明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相关职责,使贯彻主线成为法定职责。持续深化苏木镇(街道)职责事项清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街道)职责事项指导目录》,将做好辖区内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相关职责纳入清单,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强化编制保障,提升工作力量。按照改革要求,核定盟、旗民族事务部门行政编制均不少于10名和5名,并相应加强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核定苏木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科级领导职数1名,由副书记兼任统战委员,负责相关工作。规范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实行动态管理、专编专用,切实保障国家统编教材师资队伍建设用编需求。坚持减上补下,巩固阿右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成果,核增事业编制2名,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