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委编办认真履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员单位职责,探索积累“四种”行之有效的工作实践方法,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与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有效衔接。
一是强化深层设计与机制融合,夯实工作基础。始终强调机构编制管理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为保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人员编制需求,阿拉善盟委编办为盟审计局增设内审指导监督科,核增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从自治区预借我盟的周转事业编制中,拿出2名分配至盟审计综合保障中心,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职责,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业务指导、加强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确保审计力量充足。在印发的《关于调整盟审计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中,增加“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审计监督、问题督促整改、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职责,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更加有力,内部审计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作用更加彰显。
二是加强能力建设与协同联动,提升专业水平。聚焦“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等重点群体,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和纪律规定,列入2025年度盟委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新任职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次教学内容,纳入全盟机构编制系统业务培训计划,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做深做实宣传教育,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梯传媒等载体,及时发布《条例》宣传视频和机构编制审计的对象、内容等,提升部门(单位)对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知晓度和对机构编制审计工作的认知度,特别在8月份“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月”,细化学习安排、明确学习对象、加强学习要求,进一步提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是深化信息共享与数据贯通,破解核查难题。高度重视与审计联合协作,积极参加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提出意见建议,共同转发自治区党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明确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审计工作的具体内容、责任分工、工作机制和结果运用。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纳入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3个监督检查范围,盟委编办开展了2025年度机构编制专项监督检查,分组、分批次对盟直、旗区部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调研,确保机构编制管理与审计监督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四是聚焦核心风险与突出问题,提升审计精准度。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将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与机构编制事项审批、机构编制管理评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级干部职数预审等联系起来,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机构编制部门原则上暂停受理机构编制业务,机构编制部门将机构编制审计作为日常核查监督的重要抓手,对审计发现的机构编制方面共性问题,认真研究分析背后的原因,不断革新机构编制管理思维。强化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12310举报电话(全国机构编制系统受理举报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专用电话)、深入基层单位督查调研、经济责任审计移送事项等渠道,及时收集和受理问题线索举报。能够立行立改的,反馈旗区委编办或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做好问题督查和整改销号;对线索移送的、审计发现的,经核查确为机构编制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切实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水平,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打好机构编制和审计“组合拳”。
拟稿人:乌云夫
审核人:杨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