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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检验须提供的材料

年度检验须提供的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领取或网上下载提交),“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应简明填写年度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主要工作情况(请勿把证书上的业务范围照抄在年度报告书上)。“经费收支情况”—栏需加盖主管单位和本单位财务印章,封面“单位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封四“举办单位意见”加盖主管单位公章
    2、年度资产负债简表(加盖主管单位财务印章)。
    3、年度12月份末的损益表、银行对账单(加盖主管单位财务印章)。
    4、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报纸、杂志出版、发行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
    5、受奖、惩的证书或材料,并在年度报告书里“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一栏如实填写并提供材料(加盖主管单位公章)。
    6、违约和投诉、诉讼材料(加盖主管单位公章)。
    7、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正本和本年度1月至12月各种税交款书(个人所得税交款书除外),加盖主管单位财务印章。
    8、年检期间如有资金(开办资金增加或减少20%需变更登记)和其他项目变更的需领取、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并与年检材料一同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9、上述提供的各种材料均为A4纸双面打复印,一式二份。
10、《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一同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