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左旗编办完成统一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名称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阿左旗编办按照《关于统一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名称的通知》((阿审改办发〔2018〕5号)文件要求,对1个旗级政务服务中心,8个苏木镇、4个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13个嘎查和23个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进行了名称规范统一。
一是密切配合。为切实做好政务服务场所名称规范工作,编办与政务服务中心及时对接,就相关工作进行分工,并分别指定专人负责,联合推动工作进程。
二是明确要求。编办与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统一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名称的通知》(阿左编办发〔2018〕39号),明确工作目标、本次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名称的范围和工作要求。
三是加强核查。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编办积极与政务服务中心对接,及时就相关工作进展进行沟通。并就各苏木镇、街道办规范便民中心、嘎查(村)社区代办点名称等事项进行核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此次统一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名称工作对规范我旗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平台功能作用,提升行政效能,转变政府职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