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阿左旗委编办立足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管理体制,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日,阿左旗11个苏木镇、4个街道的“三定”规定均已印发。
强化顶层设计,夯实改革基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后,阿左旗委编办聚焦苏木镇和街道机构设置多而杂、小而全,职责分散,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组成调研组,赴全旗各苏木镇(街道)实地走访,深入开展调研,充分了解各苏木镇和街道机构设置、职责履行、审批服务体系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等方面情况。坚持以自治区《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阿拉善盟关于深化苏木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为导向,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拟制《阿拉善左旗关于深化苏木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改革方向,理清工作思路,夯实改革基础。
统筹资源整合,优化机构设置。优化整合各苏木镇和街道现有行政和事业机构,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按照整合内部决策、管理、监督职责和力量的要求,对苏木镇和街道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共为11个苏木镇4个街道设置75个党政内设机构、36个事业单位,通过相近或相关的职能归并整合,压实机构责任,确保职责不缺位、不落项。
扩大管理权限,推动服务资源下沉。围绕基层有责无权、事重权小、责任大的问题,明晰事权边界,力求权责相宜。坚持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依据自治区政府制定的赋予苏木镇和街道行政权利事项清单,根据各苏木镇和街道承接能力等实际情况,赋予苏木镇99项旗县级行政管理权限,赋予街道19项旗县级行政管理权限,围绕群众所思所忧所盼,对相关审批事项实行集中办理,推行“一站式”服务,着力打通基层服务最后一公里。
盘活编制资源,下沉人员力量。综合考虑各苏木镇地区生产总值、人口总量、区域面积、承担重点工作任务等因素,统筹调剂使用各苏木镇和街道编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规范人员转隶工作,为11个苏木镇和4个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划转事业编制374名、人员431名(含58名备案制人员),人员转隶后,苏木镇和街道人员编制总量较改革前增加9.4%,切实解决基层人员编制力量不足问题。
深化综合执法,推进执法力量下沉。 在跨部门、跨领域形成农牧区生态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基础上,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破解旗、苏木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体制障碍和瓶颈,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在各苏木镇设立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旗农牧区生态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各苏木镇执法中队,实行“双重管理、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个机构名称”。按照旗农牧区生态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权责清单及自治区赋权清单,苏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跨部门、跨领域行使495项行政执法权力,其中:按照自治区政府赋权清单以苏木镇名义行使自然资源、公安、城管等6个部门80项行政执法权,以旗农牧区生态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中队的名义行使农牧、水务、自然资源、林业、民政、民事等6个部门415项行政执法权,逐步形成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