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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行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工作

  为更好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优化登记管理服务、提高工作效率,阿左旗事登局严格按照国家事业登记管理局《关于试行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总结,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工作程序。     

  一是确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主要是对合并、分立且权利义务有承接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采用简化便捷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二是简化清算程序,事业单位法人合并、分立的,在申请注销登记前,由举办单位指导事业单位进行清产核资,由注销单位、举办单位、权利义务承接单位开据权利义务承接证明。 

  三是明确规定简化注销登记提交的文件材料,可不发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不必提供清算报告,核准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后,注销单位应当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并提供印章移交证明。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进一步深化了“放管服”改革,降低了行政成本,法定办结时限也由30天缩短为5天,为事业单位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